发明名称 按摩机
摘要 按摩机(10)的控制部被设定成在转变为按摩动作期间(Ma1、Ma2)或设定操作期间(C1、C2)之前,即使对操作器的温感开关进行操作也禁止加热器(26、73、77)的驱动,该按摩动作期间(Ma1、Ma2)是根据使用者的设定使按摩机构(17)或气囊(23、24、71、76)进行动作来实施各过程程序的期间,该设定操作期间(C1、C2)是使用者进行按摩的详细设定的期间。
申请公布号 CN10331369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9.18
申请号 CN201280005528.7 申请日期 2012.01.19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谷泽孝欣;辻佳子;梶山聪;山本浩平
分类号 A61H7/00(2006.01)I;A61F7/08(2006.01)I 主分类号 A61H7/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代理人 刘新宇;张会华
主权项 一种按摩机,具备:按摩单元,其用于对使用者进行按摩;支承构件,其支承上述使用者的身体;热源,其被设置于上述支承构件,用于对上述使用者提供热来进行温热施疗;操作部,其能够由上述使用者进行操作以使上述热源进行动作;以及控制部,其根据上述操作部的操作对上述热源进行控制,在该按摩机中,上述控制部在由使用者对上述操作部进行操作以使上述热源进行动作的情况下,上述控制部在按摩动作期间和设定操作期间中的至少一个期间使上述热源进行动作,其中,该按摩动作期间是通过上述按摩单元对上述使用者进行按摩的期间,该设定操作期间是用于上述使用者进行按摩的设定的期间。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