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设有喷雾装置的割草机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设有喷雾装置的割草机,包括割草机本体,所述割草机本体具有安装在机架上的汽油机,还包括药液箱、喷雾杆和气泵,药液箱安装在机架上,喷雾杆主要由喷头、输液管、管状把手组成,所述输液管与药液箱连通,所述气泵与汽油机的动力输出轴通过皮带形成联动,所述气泵的出气口通过软管连通过到药液箱内部。本发明中的割草机上设有喷雾组件,操作人员在使用割草机修剪草坪的同时还能利用本发明上的喷雾组件进行施药,喷雾组件中的气泵受驱于割草机本体的汽油机。这样不仅节约了劳动力,还节约了时间。通过本发明,草坪护理工作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
申请公布号 |
CN10329976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9.18 |
申请号 |
CN201310266216.8 |
申请日期 |
2013.06.28 |
申请人 |
苏州金威特工具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鸿智 |
分类号 |
A01D43/14(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D43/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南京同泽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45 |
代理人 |
石敏 |
主权项 |
一种割草机,包括割草机本体,所述割草机本体具有安装在机架上的汽油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药液箱、喷雾杆和气泵,药液箱安装在机架上,喷雾杆主要由喷头、输液管、管状把手组成,所述输液管与药液箱连通,所述气泵与汽油机的动力输出轴通过皮带形成联动,所述气泵的出气口通过软管连通过到药液箱内部。 |
地址 |
215101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桥工业园孙庄东路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