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内燃机的控制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的内燃机的控制装置,是一种通过恰当地调整所需空燃比的变化速度和点火时间,能够平衡性良好地满足与内燃机的排气性能相关的要求、与油耗性能相关的要求以及与运转性能相关的要求的控制装置。本控制装置,如果不满足规定的允许条件,则将点火时间保持在最佳点火时间。但是,在满足允许条件的情况下,控制点火正时,以利用点火正时补偿在从空气量控制用促动器的动作推定的转矩与所需转矩之间产生的差异。另外,本控制装置,如果不满足规定的缓和条件,将初始的所需空燃比原封不动地决定为最终所需空燃比。但是,在满足缓和条件的情况下,处理初始的所需空燃比的信号,使其变化速度缓和,将变化速度被缓和的所需空燃比决为最终所需空燃比。在允许条件中,包含有所需空燃比向浓混合比方向变化、并且其变化量比规定的判定基准值的情况,在缓和条件中,包含所需空燃比的变化量比判定基准值大、并且不满足允许条件的情况。
申请公布号 CN10329905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9.11
申请号 CN201080070960.5 申请日期 2010.12.27
申请人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冈崎俊太郎;吉崎聪;柴山正史;诸葛香;川上肇
分类号 F02D41/04(2006.01)I 主分类号 F02D41/0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史雁鸣
主权项 一种内燃机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所需转矩决定机构,所述所需转矩决定机构决定内燃机产生的转矩的所需值(下面,称为所需转矩);所需空燃比决定机构,所述所需空燃比决定机构决定供燃烧的混合气的空燃比的所需值(下面,称为所需空燃比);目标空气量计算机构,所述目标空气量计算机构根据将在最佳点火正时的空气量和转矩的关系与空燃比相关联而确定的数据,计算出用于在所述所需空燃比下实现所述所需转矩的目标空气量;空气量控制机构,所述空气量控制机构根据所述目标空气量操作空气量控制用的促动器;燃料喷射量控制机构,所述燃料喷射量控制机构根据所述所需空燃比操作燃料喷射量控制用的促动器;转矩推定机构,所述转矩推定机构推定通过所述空气量控制用促动器的动作实现的空气量,并且,根据将在最佳点火正时的空气量和转矩的关系与空燃比相关联而确定的数据,推定在所述所需空燃比下由所述推定空气量实现的转矩;点火正时控制机构,在满足了规定的允许条件的情况下,所述点火正时控制机构控制点火正时,以便借助点火正时补偿在所述推定转矩与所述所需转矩之间产生的差,在不满足所述允许条件的情况下,所述点火正时控制机构将点火正时保持在最佳点火正时,所述所需空燃比决定机构包括:所需空燃比计算机构,所述所需空燃比计算机构接受与所述内燃机的排气性能相关的请求,计算出满足所述请求的空燃比,作为所需空燃比;变化速度缓和机构,所述变化速度缓和机构对由所述所需空燃比计算机构计算出的所需空燃比的信号进行处理,以使其变化速度缓和;最终决定机构,在满足了规定的缓和条件的情况下,所述最终决定机构决定将由所述变化速度缓和机构将变化速度缓和了的所需空燃比作为最终的所需空燃比,在不满足所述缓和条件的情况下,所述最终决定机构决定将由所述所需空燃比计算机构计算出的所需空燃比作为最终的所需空燃比;所述允许条件包括:由所述所需空燃比计算机构计算出的所需空燃比向浓的方向变化,并且,其变化量比规定的判定基准值大,所述缓和条件包括:由所述所需空燃比计算机构计算出的所需空燃比的变化量比所述判定基准值大,并且,所述允许条件不被满足。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