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吡嘧磺隆和四唑酰草胺除草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吡嘧磺隆和四唑酰草胺的水稻田除草组合物,吡嘧磺隆与四唑酰草胺在组合物中的重量份数比为5:1~1:5,优选重量份数比为3:2。本发明的除草组合物的防治效果比单剂有了明显提高,降低了农药的使用剂量,减少了农药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对杂草抗性的综合治理有着重要意义,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申请公布号 |
CN10327107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9.04 |
申请号 |
CN201310150690.4 |
申请日期 |
2013.04.27 |
申请人 |
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朱刚;刘鹏;陈佛祥;冷忠国;王礼文;张志伟 |
分类号 |
A01N47/38(2006.01)I;A01N47/36(2006.01)I;A01P1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N47/38(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东莞市中正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31 |
代理人 |
张汉青 |
主权项 |
一种吡嘧磺隆和四唑酰草胺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两种有效成份吡嘧磺隆和四唑酰草胺,吡嘧磺隆与四唑酰草胺在组合物中的重量份数比为5:1~1:5。 |
地址 |
516000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24号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