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咪唑并[4,5-C]喹啉-2-酮化合物及其作为PI3激酶/MTOR双重抑制剂的用途
摘要 本发明提供咪唑并[4,5-C]喹啉-2-酮化合物(式(I))或者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既抑制PI3K又抑制MTOR,因此可用于癌症的治疗。<img file="2012800052560100004DEST_PATH_IMAGE001.GIF" wi="175" he="120" />
申请公布号 CN10328236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9.04
申请号 CN201280005256.0 申请日期 2012.01.11
申请人 伊莱利利公司 发明人 D.A.巴达;M.M.梅德
分类号 C07D471/04(2006.01)I;A61K31/4745(2006.01)I;A61P35/00(2006.01)I 主分类号 C07D471/0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刘健;万雪松
主权项 化合物,其是8‑[5‑(1‑羟基‑1‑甲基乙基)吡啶‑3‑基]‑1‑[(2S)‑2‑甲氧基丙基]‑3‑甲基‑1,3‑二氢‑2H‑咪唑并[4,5‑c]喹啉‑2‑酮,或者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地址 美国印第安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