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两用提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两用提灯,包括提灯本体,提灯本体的前端设有灯头,提灯本体的内部设有蓄电池和手动发电机构,提灯本体的末端设有尾灯。灯头光线集中、照射距离较远,适合室外照明,尾灯照射范围广适合室内照明,适用范围广,蓄电池的电量用完了可以手动发电从而保持照明,尤其适合野外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20317676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9.04 |
申请号 |
CN201320064469.2 |
申请日期 |
2013.02.05 |
申请人 |
余姚市明英电器灯具厂(普通合伙) |
发明人 |
黄昆明;胡旭峰 |
分类号 |
F21L13/04(2006.01)I;F21V23/00(2006.01)I;F21V19/00(2006.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L13/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林宝堂 |
主权项 |
一种两用提灯,包括提灯本体(1),其特征是,所述的提灯本体(1)的前端设有灯头(2),所述的提灯本体(1)的内部设有蓄电池(3)和手动发电机构,所述的提灯本体(1)的末端设有尾灯(4)。 |
地址 |
315400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马渚镇兆兴路北外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