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骨折患者术后熏蒸治疗的护理液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骨折患者术后熏蒸治疗的护理液,由原料和辅料制备而成,按重量份计,所述的原料由如下重量份的中药材组成:大血藤15-25份、芦荟15-25份、徐长卿15-25份、荆芥20-30份、苏木25-30份、牛膝10-16份、路路通10-16份、白芷10-16份。本发明涉及的护理液通过中药熏蒸治疗机对骨折术后患者进行护理治疗,疗效显著不复发,治疗时无痛苦。
申请公布号 CN10326354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8.28
申请号 CN201310202843.5 申请日期 2013.05.27
申请人 青岛市市立医院 发明人 王升英;刘颖;黄建英;楚蔚昕
分类号 A61K36/886(2006.01)I;A61K36/896(2006.01)I;A61P19/08(2006.01)I;A61P29/00(2006.01)I 主分类号 A61K36/88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代理人 汤东凤
主权项 一种用于骨折患者术后熏蒸治疗的护理液,由原料和辅料制备而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原料由如下重量份的中药材组成:大血藤15‑25份、芦荟15‑25份、徐长卿15‑25份、荆芥20‑30份、苏木20‑30份、牛膝10‑16份、路路通10‑16份、白芷10‑1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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