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场地高尔夫球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场地高尔夫球,该场地高尔夫球的原料为聚氯乙烯树脂45%~55%、橡胶10%~15%、聚丙烯10%~15%、聚乙烯10%~15%、稀土5%~10%、色料1%;该场地高尔夫球的外形包括球身和106个球刺,球刺为顶端呈半球状、上细下粗的准圆柱体,其大小、形状一致,且均匀分布在球身整个外表面,球身为直径7cm的球体,球刺顶端半球直径为0.3cm;该场地高尔夫球较普通场地高尔夫球质量大,滚动速度慢且平稳,弹性系数大,恢复系数小,适合室内地板、地砖地面及室外水泥地、土地等使用,受场地约束小,能顺利的成直线滚动,其对人的安全性较高,即使受到该球撞击,也不易对人造成伤害。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1223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8.28 |
申请号 |
CN201010137949.8 |
申请日期 |
2010.04.02 |
申请人 |
青岛崂塑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曲知良;段存江 |
分类号 |
C08L27/06(2006.01)I;C08L21/00(2006.01)I;C08L23/12(2006.01)I;C08L23/06(2006.01)I;C08K3/08(2006.01)I;A63B37/14(2006.01)N;A63B67/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C08L27/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 37222 |
代理人 |
聂磊 |
主权项 |
一种场地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所述场地高尔夫球的制作原料包括聚氯乙烯树脂、橡胶、聚丙烯、聚乙烯、稀土,其配比为:聚氯乙烯树脂45%~55%,橡胶10%~15%,聚丙烯10%~15%,聚乙烯10%~15%,稀土5%~10%。 |
地址 |
266102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