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玻璃明炉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玻璃明炉,包括支架、酒精燃烧器、锅体,其特征是:支架底部设有托架将酒精燃烧器托在支架的中部,支架的上沿上对称地设有一对支耳;锅体由耐高温的透明玻璃制作,锅体的底面外圈为平面、为内凹的圆弧面,锅体的侧壁为圆弧面,侧壁与底面光滑过渡连接,锅体的上沿外翻。其优点是:支架结构简洁;整体造型美观;锅体亮丽透明,能够观赏到菜肴和汤汁的色彩;内凹的锅底有聚热的作用,锅体侧壁圆弧面设计,加热过程中汤汁不会外溅;锅体的深度介于加热盘和传统锅之间,既满足了装菜量的要求,又方便夹菜。 |
申请公布号 |
CN20315339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8.28 |
申请号 |
CN201220745474.5 |
申请日期 |
2012.12.29 |
申请人 |
刘笑宇 |
发明人 |
刘笑宇 |
分类号 |
A47J27/022(2006.01)I;A47J36/02(2006.01)I;A47J37/06(2006.01)I;A47J36/24(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J27/02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包头市专利事务所 15101 |
代理人 |
张少华 |
主权项 |
一种玻璃明炉,包括支架、酒精燃烧器、锅体,其特征是:支架底部设有托架将酒精燃烧器托在支架的中部,支架的上沿上对称的设有一对支耳;锅体由耐高温的透明玻璃制作,锅体的底面外圈为平面、中央为内凹的圆弧面,锅体的侧壁为圆弧面,侧壁与底面光滑过渡连接,锅体的上沿外翻。 |
地址 |
01401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青苑小区9栋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