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处理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
摘要 用于处理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包括在从等于或大于120℃至等于或小于200℃的的范围内温度下,在从等于或大于0.1至等于或小于4的范围内的pH下使所述木质纤维素材料与氯离子溶液接触,所述溶液包含基于所述溶液的总重量的从等于或大于1ppm重量至等于或小于350ppm重量的范围内的氯离子浓度。
申请公布号 CN10327016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8.28
申请号 CN201180061286.9 申请日期 2011.12.19
申请人 国际壳牌研究有限公司 发明人 W·M·博斯;E·梵登海德;J·P·德杨;M·马卡伊
分类号 C12P7/10(2006.01)I 主分类号 C12P7/1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汪宇伟
主权项 用于处理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包括在从等于或大于120℃至等于或小于200℃的范围内的温度下,在从等于或大于0.1至等于或小于4的范围内的pH下使所述木质纤维素材料与氯离子溶液接触,所述溶液包含基于所述溶液的总重量的从等于或大于1ppm重量至等于或小于350ppm重量的范围内的氯离子浓度。
地址 荷兰海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