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处理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 |
摘要 |
用于处理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包括在从等于或大于120℃至等于或小于200℃的的范围内温度下,在从等于或大于0.1至等于或小于4的范围内的pH下使所述木质纤维素材料与氯离子溶液接触,所述溶液包含基于所述溶液的总重量的从等于或大于1ppm重量至等于或小于350ppm重量的范围内的氯离子浓度。 |
申请公布号 |
CN10327016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8.28 |
申请号 |
CN201180061286.9 |
申请日期 |
2011.12.19 |
申请人 |
国际壳牌研究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W·M·博斯;E·梵登海德;J·P·德杨;M·马卡伊 |
分类号 |
C12P7/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12P7/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汪宇伟 |
主权项 |
用于处理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包括在从等于或大于120℃至等于或小于200℃的范围内的温度下,在从等于或大于0.1至等于或小于4的范围内的pH下使所述木质纤维素材料与氯离子溶液接触,所述溶液包含基于所述溶液的总重量的从等于或大于1ppm重量至等于或小于350ppm重量的范围内的氯离子浓度。 |
地址 |
荷兰海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