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疗痛经的口服药物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痛经的口服药物,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的:川芎12~15份,乌药12~15份,乳香5~8份,元胡15~20份,干姜12~15份,益母草15~20份,甘草5~10份,陈皮8~10份,山药12~15份,山楂10~12份,阿胶10~15份。制备方法为:取各原料药,加水浸没,煎煮1~2小时,过滤,再向药渣中加水,浸没,煎煮0.5~1.5小时,过滤,合并两次的滤液,即得。本治疗时,口服,每日一次,每次一剂,连服7日,7日为一疗程。一般2~3个疗程见效,3~4个疗程治愈。本发明的治疗痛经的口服药物,经多年临床验证,疗效好,见效快,无毒副作用,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痛经。 |
申请公布号 |
CN10325189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8.21 |
申请号 |
CN201310141196.1 |
申请日期 |
2013.04.22 |
申请人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发明人 |
苑存忠 |
分类号 |
A61K36/9068(2006.01)I;A61P15/00(2006.01)I;A61P29/02(2006.01)I;A61K35/36(2006.01)N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8(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彭成 |
主权项 |
一种治疗痛经的口服药物,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的:川芎12~15份,乌药12~15份,乳香5~8份,元胡15~20份,干姜12~15份,益母草15~20份,甘草5~10份,陈皮8~10份,山药12~15份,山楂10~12份,阿胶10~15份。 |
地址 |
250014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