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摄像头及显示器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产品领域特别涉及摄像头及显示器,方便携带和使用。摄像头包括固定座、支撑架和摄像镜头;固定座和支撑架的一端转动连接;摄像镜头设在支撑架的另一端。将支撑架和摄像镜头连接在一起支撑架和固定座转动连接,当需要调整拍摄角度时可以直接将支撑架和摄像镜头一起转动进行拍摄镜头的调整。显示器包括所述摄像头以及用于放置摄像头的凹槽;凹槽设在显示器外壳上,凹槽位于与显示器的底座相对的显示器外壳的一侧;摄像头的固定座设在凹槽内支撑架与摄像镜头内嵌于凹槽。因为支撑架与固定座转动连接可以将支撑架与摄像镜头放入所述凹槽内。当使用笔记本显示器时因为摄像头嵌入所述凹槽内可以将笔记本直接闭合放置携带方便。 |
申请公布号 |
CN203136016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8.14 |
申请号 |
CN201320042826.5 |
申请日期 |
2013.01.25 |
申请人 |
李夫立 |
发明人 |
李夫立 |
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F16M11/06(2006.01)I;G09F9/00(2006.01)I;G06F1/1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李世喆 |
主权项 |
摄像头,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座、支撑架和摄像镜头; 所述固定座和所述支撑架的一端转动连接; 所述摄像镜头设在所述支撑架的另一端。 |
地址 |
221000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夹河街1号楼3单元2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