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本质安全型手电筒
摘要 一种本质安全型手电筒(100)包括外壳(100)、电池容纳区域(108)、电源电路(202)和光源(118)。电源电路(202)使用来自容纳在手电筒(100)的电池容纳区域(110)中的电池(110)的能量来对电路(118)供电。手电筒(100)的电路被能量限制以使得手电筒对于危险场所中的使用而言是本质安全的。
申请公布号 CN10151730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8.14
申请号 CN200780034877.0 申请日期 2007.09.18
申请人 永备电池有限公司 发明人 D·斯帕塔诺;P·F·霍夫曼
分类号 F21L4/00(2006.01)I;F21V25/12(2006.01)I;F21L4/02(2006.01)I;F21V25/04(2006.01)I;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L4/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王岳;徐予红
主权项 一种本质安全型手电筒,包括:电池容纳区域(108),其容纳两节或更少节大体圆柱形电池(110);至少第一发光二极管(118);和转换器电路(202),其中该转换器电路(202)被配置成具有输入动态范围并且该转换器电路(202)包括电荷泵,该电荷泵把来自两节或更少节电池的电能转换为一种适合于对至少第一发光二极管(118)供电的形式,与至少第一发光二极管(118)串联连接的反馈电阻器,该反馈电阻器向转换器电路提供反馈信号,其中向转换器电路(202)提供的能量被限制以使得正常操作期间或在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火花或热效应都不能使空气中的可燃性或易燃性材料的混合物处于混合物最容易点燃浓度时点燃。
地址 美国密苏里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