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资源分发系统及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资源分发系统及方法。该方法向终端装置分发软件资源,包括:接收分发指令,所述分发指令具有指示要分发给所述终端装置的软件资源的资源信息和指示作为资源目的地的终端装置的终端信息;以及将所述资源信息指示的软件资源分发给所指定的终端装置。所述系统从已经向其分发了所述软件资源的终端装置接收控制信息,所述控制信息用来控制分发,并且基于所接收到的控制信息来确定是否应该执行向其他终端装置的分发。
申请公布号 CN10190114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8.14
申请号 CN200910251212.6 申请日期 2009.12.03
申请人 富士通株式会社 发明人 竹田伊织;平本宏一;加村仁
分类号 G06F9/44(2006.01)I;G06F9/445(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9/4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代理人 李辉;孙海龙
主权项 一种向终端装置分发软件资源的资源分发系统,所述资源分发系统包括:分发指令接收单元,被构成为接收分发指令,所述分发指令包括指示要分发给所述终端装置的软件资源的资源信息和指示作为所述资源的目的地的终端装置的终端信息;分发目标指定单元,被构成为指定所述分发指令接收单元所接收到的分发指令中包括的终端信息所指示的终端装置中的一些终端装置,所述一些终端装置被指定为基于所述分发指令中包括的资源信息执行的分发的目标;分发执行单元,被构成为将所述分发指令中包括的资源信息指示的软件资源分发给由所述分发目标指定单元所指定的终端装置;控制信息接收单元,被构成为从所述分发执行单元已经向其分发了所述软件资源的终端装置接收控制信息,所述控制信息用来控制所述软件资源的分发;以及分发控制单元,被构成为:基于所接收到的控制信息来确定是否能够执行向其他终端装置的分发;当确定能够执行向其他终端装置的分发时,允许所述分发目标指定单元在所述分发指令中包括的终端信息所指示的终端装置中指定分发目标;以及允许所述分发执行单元将所述软件资源分发给所指定的终端装置,其中,所述控制信息接收单元在接收所述控制信息时,从发送所述控制信息的终端装置接收指示所述控制信息的有效性的认证信息,并且其中,所述分发控制单元这样进行所述确定:使用已经基于所接收到的认证信息证实了其有效性的控制信息,而不使用基于所接收到的认证信息未证实其有效性的控制信息。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川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