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个人身份认证的根服务系统
摘要 个人身份认证的根服务系统,本发明是利用互联网技术,电信技术和手机传感识别技术,以手机号对应个人身份证,建立起个人身份认证的根服务系统。利用该发明,将为解决长期困扰社会管理中如身份查验,实名购票,网络实名注册和监管等难题,提供统一整体解决方案;将为网络电子商务应用如电子签证,网络购物,电子支付等,提供第三方法定实名认证支撑保障服务,特别是帮助实现对个人的诸如“三金五险”、税赋,医疗等的一号式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该发明方便实用,安全保密,对现有应用技术兼容性好,将为移动商务全面发展,带来网络应用的革命性变化。
申请公布号 CN10227104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8.14
申请号 CN201110216099.5 申请日期 2011.07.30
申请人 杨勇 发明人 任明和
分类号 H04L9/32(2006.01)I;H04L29/06(2006.01)I;H04L29/08(2006.01)I 主分类号 H04L9/32(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构建个人身份认证根服务系统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建立个人手机号码与本人身份信息之间的对应关系,构建手机识别码与手机号码之间的解析关系,授权外部应用系统通过解析服务器,再通过认证服务器,最后访问源服务器调取个人身份信息,或者获得个人身份认证,由此实现全网统一,集中规范对个人的身份查验,对非授权的身份认证或查验,对授权的身份认证或查验,对加密授权的身份认证或查验,对网络的强制实名注册和监管,包括如下步骤:第一、户籍法定管理机关或其许可授权机构,录入个人手机号码,在源服务器公民身份信息数据库中,建立一个或多个个人手机号码与本人身份信息的对应关系,并支持手机号码按法定程序的锁定,变更和注销;第二、通过解析服务器,读取手机识别码,建立手机识别码与手机号码之间的解析关系,建立个人身份信息应用日志数据库;第三、当需要提供身份识别,或身份认证,或身份认证加密授权业务时,外部应用系统与户籍法定管理机关或其许可授权机构,签订授权协议,约定具体业务权限内容,对该外部应用系统配置对应认证服务器;第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协议,根据不同业务需要,设定获取不同许可个人身份信息,实现不同认证目的的功能模块,或根据不同非授权身份认证需要,编制提供不同非授权身份认证内容标志的功能模块,或根据不同授权身份认证需要,编制提供不同授权身份认证内容标志的功能模块,将功能模块配置在认证服务器上,并建立对外部应用系统的认证业务统计数据库;第五、在外部应用系统主服务器或独立服务器上,加装根服务系统的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在读取终端上加装终端应用客户端,建立根服务系统认证服务器与该外部应用系统主服务器,或独立服务器之间的对应访问关系;或根服务系统的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对读取终端进行编号管理;第六,提供加密授权服务需要的通信网关,可绑定在根服务系统的业务运营支撑系统上,由根服务系统统一提供该服务,或者由各个外部应用系统,根据自身运营业务特点,自备独立通信网关,实现加密授权服务,根服务系统的业务运营支撑系统,提供业务融合接口;第七、当外部应用系统发起业务请求时,读取手机识别码,或者录入手机号码,或者读取文件认证代码标志内容;第八、访问解析服务器,提交手机识别码,或者手机号码,或者文件认证代码标志内容;解析服务器通过解析手机识别码,获得手机号码;第九、解析服务器将直接获得或者解析获得的手机号码,或者文件认证代码标志内容,提交给该外部应用系统对应的认证服务器;第十、认证服务器解析文件认证代码标志内容,获得手机识别码或者手机号码,再将解析获得的手机识别码提交给解析服务器后,获得手机号码;第十一、认证服务器通过源服务器授权,读取源数据库中该手机号码对应的个人身份信息;第十二、认证服务器根据授权业务请求,利用获取的许可部分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在先设置的功能模块和外部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向该外部应用系统提供身份识别,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授权和实名身份标志业务;第十三、认证服务器的认证数据库,根据协议约定,将本次的成功业务访问,进行业务统计;解析服务器的日志数据库,根据协议约定,将本次对个人的成功业务访问,进行数据日志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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