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脊柱四维度立体动态牵引整脊床
摘要 一种脊柱四维度立体动态牵引整脊床,包括床体、控制装置、约束机构、牵引致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左、右下肢腿部轴向牵引单元以及二个上位牵引点,所述二个上位牵引点通过左、右柔性带以同侧相联或交叉相联的方式联接在腰胯左、右侧牵引固定位上,还包括左、右手牵引单元,在控制装置的控制下可形成双手同和交替牵引、双脚同时和交替牵引等多种牵引模式,特别是上位牵引点可在沿床体轴向行进过程中实现对腰胯部的斜向牵引,本发明相对现有技术牵引模式多,可适用于多种脊椎疾病的治疗,同时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申请公布号 CN10323031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8.07
申请号 CN201310163170.7 申请日期 2013.05.07
申请人 黄家南 发明人 黄家南;黄伟秦
分类号 A61F5/045(2006.01)I 主分类号 A61F5/045(2006.01)I
代理机构 深圳市启明专利代理事务所 44270 代理人 郁士吉
主权项 一种脊柱四维度立体动态牵引整脊床,包括床体、控制装置、约束机构、牵引致动装置;所述床体包括床面、床头和床尾,所述床面为一块整体,床体的床头和床尾方向为床的轴向;所述床体对应人体上体位即头胸部的为床体的上体位段,所述床体对应人体下体位即臀腿部的为床体的下体位段;所述牵引致动装置包括致动源以及直线运动构件,所述致动源驱动直线运动构件作直线运动;每一牵引致动装置的直线运动构件均直接或通过一中间构件与一对应的人体约束机构联接形成一牵引单元;所述控制装置控制各牵引致动装置的运动;               所述人体约束机构包括强制性人体约束机构和由被治疗者自主控制的非强制性人体约束机构,所述人体约束机构包括对人体上体位进行约束的上体位约束机构和对人体下体位进行约束的下体位约束机构;所述人体约束机构的作用在于约束人体特定的位置以使该人体特定位置与相应的牵引致动装置的直线运动构件形成联接形成牵引单元或使该人体特定位置相对床体的位置被限定;其特征在于:包括左下肢腿部轴向牵引单元和右下肢腿部轴向牵引单元,所述左下肢腿部轴向牵引单元和右下肢腿部轴向牵引单元分别由左下肢腿部轴向牵引致动装置、作为下体位约束机构的左小腿约束机构以及右下肢腿部轴向牵引致动装置、作为下体位约束机构的右小腿约束机构所构成,其中所述左小腿约束机构和右小腿约束机构分别通过一中间构件联接在左下肢腿部轴向牵引致动装置和右下肢腿部轴向牵引致动装置的直线运动构件上,特别地在左下肢腿部轴向牵引单元和右下肢腿部轴向牵引单元中对应的中间构件分别为位于床尾端外侧的左小腿推板和右小腿推板;所述下体位约束机构还包括腰胯约束机构,所述腰胯约束机构约束在人体的腰胯上,并形成腰胯左侧牵引固定位和腰胯右侧牵引固定位;所述腰胯左侧牵引固定位和腰胯右侧牵引固定位分别与一牵引致动装置形成腰胯左侧牵引单元和腰胯右侧牵引单元,其中腰胯左侧牵引固定位和腰胯右侧牵引固定位分别通过一中间构件联接到其对应的轴向牵引致动装置的直线运动构件上,特别地腰胯左侧牵引单元和腰胯右侧牵引单元所涉及的中间构件分别包括一柔性带和一刚性杆件,分别为左柔性带、右柔性带、左刚性杆件、右刚性杆件,所述左刚性杆件和右刚性杆件的一端分别与腰胯左侧牵引单元和腰胯右侧牵引单元中的一个轴向牵引致动装置的直线运动构件形成刚性联接,所述左刚性杆件和右刚性杆件的另一端定义为上位牵引点,形成的二个上位牵引点分列在床尾端的左右两则,所述左柔性带、右柔性带的一端分别联接在腰胯左侧牵引固定位和腰胯右侧牵引固定位上,所述左柔性带、右柔性带的另一端定义为上位联接点,所述左柔性带和右柔性带的上位联接点分别以同侧相联或交叉相联的方式联接到相应的位牵引点上;包括作为左手约束机构的位于床体上体位段左侧的左手握柱和作为右手约束机构的位于床体上体位段右侧的右手握柱,所述左手握柱和右手握柱分别与左手牵引致动装置和右手牵引致动装置构成左手牵引单元和右手牵引单元,其中左手握柱和右手握柱分别通过一中间构件联接到左手牵引致动装置和右手牵引致动装置的直线运动构件上,特别地在左手牵引单元和右手牵引单元中的中间构件分别为左杆件以及右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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