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具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照明器具,其抑制点灯单元的收纳部的向顶棚面的更下方的突出长度。本实用新型的照明器具具备:器具主体、光源和点灯单元。器具主体具有朝向顶棚面的上表面、设于上表面的背侧的光源安装面、向上表面的更上方突出且设于顶棚面的背侧的第一收纳部和在第一收纳部之下向顶棚面的下方突出的第二收纳部。点灯单元被收纳于第一收纳部及第二收纳部的内侧的由第一收纳部及第二收纳部围成的空间内,具有对光源进行点灯控制的点灯装置和将点灯装置与光源连接的配线电缆。
申请公布号 CN203115751U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8.07
申请号 CN201320153242.5 申请日期 2013.03.29
申请人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发明人 井上优
分类号 F21S8/04(2006.01)I;F21V23/04(2006.01)I;F21V23/06(2006.01)I 主分类号 F21S8/04(2006.01)I
代理机构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代理人 温旭;郝传鑫
主权项 一种照明器具,其具备:器具主体,其具有:朝向顶棚面的上表面、设于所述上表面的背侧的光源安装面、向所述上表面的更上方突出且设于所述顶棚面的背侧的第一收纳部、在所述第一收纳部之下向所述顶棚面的下方突出的第二收纳部;光源,其安装于所述器具主体的所述光源安装面;点灯单元,其被收纳在所述第一收纳部及所述第二收纳部的内侧的由所述第一收纳部及所述第二收纳部围成的空间内,且所述点灯单元具有对所述光源进行点灯控制的点灯装置和将所述点灯装置与所述光源连接的配线电缆。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