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生产高强度和高模量纤维的玻璃组合物 |
摘要 |
提供一种玻璃组合物,它包括用量为约70.0-约78.2wt%的SiO2,用量为约18.6-约26.2wt%的Al2O3,用量为约3.1-约10.7wt%的MgO,用量为0.0-约7.6wt%的CaO,用量为约0.1-约5.0wt%的Li2O,和用量为0.0-约0.2wt%的Na2O。在例举的实施方案中,玻璃组合物不含或基本上不含B2O3和氟。该玻璃纤维的比强度为约1.6X106J/kg-约2.24X106J/kg,和比模量为约3.3X107J/kg-约3.7X107J/kg。由本发明组合物形成的玻璃纤维拥有特别好的高比强度和低密度,这使得它们尤其适合于在其中要求高强度,高刚度和低重量的应用中,例如风片和航空结构体中。 |
申请公布号 |
CN10322858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7.31 |
申请号 |
CN201180056847.6 |
申请日期 |
2011.10.18 |
申请人 |
OCV智识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D·A·霍夫曼;P·B·麦金尼斯 |
分类号 |
C03C3/085(2006.01)I;C03C3/087(2006.01)I;C03C1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3C3/085(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任宗华 |
主权项 |
一种制备高强度,轻质玻璃纤维用的组合物,它包括:用量为全部组合物重量的约70.0‑约78.2wt%的SiO2,用量为全部组合物重量的约18.0‑约26.2wt%的Al2O3,用量为全部组合物重量的约3.1‑约10.7wt%的MgO,用量为全部组合物重量的0.0‑约7.6wt%的CaO,用量为全部组合物重量的约0.1‑约5.0wt%的Li2O,和用量为全部组合物重量的0.0‑约0.2wt%的Na2O。 |
地址 |
美国俄亥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