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艾灸足疗器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艾灸足疗器,包括箱体,箱体内通过第一竖向隔板设有风机室和足疗室,风机室内设有抽风机,足疗室底部设有抽屉式燃烧托盘以及位于抽屉式燃烧托盘上方的置足板,置足板上设有与足底穴位对应的透气孔,足疗室一侧设有位于置足板下部的第二竖向隔板,第一竖向隔板和第二竖向隔板之间形成密闭的排气通道,抽风机通过第一竖向隔板与排气通道连通,置足板上设有一排与排气通道连通的通孔,足疗室上部设有密封板,密封板上设有两个腿部透过孔。本发明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操作简单、使用方便,是一种足疗和艾灸理想结合的保健器材,对大众保健养生、治疗疾病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申请公布号 CN10322292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7.31
申请号 CN201310197358.3 申请日期 2013.05.24
申请人 宋红政 发明人 宋婕;宋红政
分类号 A61H39/06(2006.01)I 主分类号 A61H39/06(2006.01)I
代理机构 郑州联科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04 代理人 刘建芳;朱俊峰
主权项 艾灸足疗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箱体内通过第一竖向隔板设有风机室和足疗室,风机室内设有抽风机,足疗室底部设有抽屉式燃烧托盘以及位于抽屉式燃烧托盘上方的置足板,置足板上设有与足底穴位对应的透气孔,足疗室一侧设有位于置足板下部的第二竖向隔板,第一竖向隔板和第二竖向隔板之间形成密闭的排气通道,抽风机通过第一竖向隔板与排气通道连通,置足板上设有一排与排气通道连通的通孔,足疗室上部设有密封板,密封板上设有两个腿部透过孔。
地址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河南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