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型头颈四肢骨折固定器
摘要 一种型头颈四肢骨折固定器,设有一个型夹板,型夹板由纵行夹板和横行夹板通过板轴(2)连接构成,所述纵行夹板上端连接一颈枕顶帽壳,纵行夹板中部横行夹板的下端连接一胸鞍脊柱固定带,所述胸鞍脊柱固定带的另一端连接一胸鞍,胸鞍上端设一下颌固定托,下颌固定托与胸鞍之间设有下颌固定托支撑柱;所述横行夹板的两端连接有肩锁固定带,肩锁固定带的另一端与所述的胸鞍连接。本发明结构简单,操作简捷,功能兼容性强,应急性强,便于携带,特别适用于灾害一线现场救护,并能以最快速度将头颈伤伤员平稳地转移到固定架上,同时还能以最快速度实施多发伤,多发性骨折的批量性救护和止血。
申请公布号 CN10231913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7.31
申请号 CN201110222342.4 申请日期 2011.08.04
申请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 发明人 刘传兰;陆皓;张世范;高伟;李娟;张华;汉瑞娟
分类号 A61F5/058(2006.01)I;A61B17/135(2006.01)I 主分类号 A61F5/058(2006.01)I
代理机构 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62100 代理人 鲜林
主权项 一种十字型头颈四肢骨折固定器,其特征在于:设有一个十字型夹板,十字型夹板由纵行夹板(1)和横行夹板(14)通过板轴(2)连接构成,所述纵行夹板(1)上端连接一颈枕顶帽壳(4),纵行夹板(1)中部横行夹板(14)的下端连接一胸鞍脊柱固定带(11),所述胸鞍脊柱固定带(11)的另一端连接一胸鞍(10),胸鞍(10)的两端连接有肩锁固定带(12),肩锁固定带(12)的另一端与横行夹板(14)连接,胸鞍(10)上端设一下颌固定托(8),下颌固定托(8)与胸鞍(10)之间设有下颌固定托支撑柱(9);所述的颈枕顶帽壳(4)为两半合拢式,两半的接缝处设有帽壳闩栓(5);所述的纵行夹板(1)上端设有板壳闩栓(6),所述的颈枕顶帽壳(4)通过板壳闩栓(6)与纵行夹板(1)连接。
地址 730050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滨河南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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