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医用系统 |
摘要 |
本实施方式的医用系统具有:存储机构、管理机构、提取机构、检索机构以及显示机构。存储机构将医用信息与其类别建立对应来进行存储。管理机构将用于区别接受了诊疗时的就诊状况的多个状况划分与医用信息的多个类别建立对应来进行管理。提取机构基于通过管理机构建立了对应的多个状况划分以及医用信息的多个类别,提取与多个状况划分中特定的状况对应的医用信息的类别。检索机构检索通过上述提取机构所提取的医用信息的类别中、未存储于存储机构的类别的医用信息。显示机构对通过检索机构所检索的类别的医用信息进行显示。 |
申请公布号 |
CN10322197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7.24 |
申请号 |
CN201180055549.5 |
申请日期 |
2011.12.15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东芝;东芝医疗系统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二见光;丹羽贤一;藤井宏城 |
分类号 |
G06Q50/22(2006.01)I;A61B5/00(2006.01)I;G06F17/3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Q50/2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杨谦;房永峰 |
主权项 |
一种医用系统,其特征在于,具有:存储机构,将医用信息与其类别建立对应来进行存储;管理机构,将用于区别接受诊疗时的就诊状况的多个状况划分与上述医用信息的多个类别建立对应来进行管理;提取机构,基于通过上述管理机构建立了对应的上述多个状况划分以及上述医用信息的多个类别,提取与上述多个状况划分中特定的状况对应的上述医用信息的类别;检索机构,检索由上述提取机构提取的医用信息的类别中的未存储于上述存储机构的类别的医用信息;以及显示机构,对由上述检索机构检索出的上述类别的医用信息进行显示。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