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可用于视频监控的电视设备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用于视频监控的电视设备,包括网络视频解码器、视频服务器、电视机、报警设备、遥控器和呼叫设备,其中所说的呼叫设备与视频服务器相连;所说的视频服务器通过以太网与网络视频解码器相连;所说的网络视频解码器与电视机、报警设备相连。本发明的可用于视频监控的电视设备,具有如下技术效果:可在电视上通过一键切换,选择观看电视或视频监控画面的设备,可在办公室、家庭随时切换到监控画面,拓展了监控的空间和时间,增强了监控的力度,增加了监控的人员数量。
申请公布号 CN10320931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7.17
申请号 CN201210515267.5 申请日期 2012.12.05
申请人 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展;高玉斌;范炜;阎明;杨平;赵瑞祥;菅旭升
分类号 H04N7/18(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7/18(2006.01)I
代理机构 南京正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43 代理人 卢霞
主权项 一种可用于视频监控的电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网络视频解码器、视频服务器、电视机、报警设备、遥控器和呼叫设备,其中所说的呼叫设备与视频服务器相连;所说的视频服务器通过以太网与网络视频解码器相连;所说的网络视频解码器与电视机、报警设备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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