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复配除草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复配除草组合物,包括第一活性组分:五氟磺草胺,第二活性组分:二甲四氯及其衍生物,上述二种活性组分按重量百分比的配比范围是800:1~1:800。本发明通过将五氟磺草胺和二甲四氯及其衍生物进行二元复配,将新组合物应用于水稻田防治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具有较理想的防效,防效显著高于各单剂单独使用时的效果,可基本解决水稻田的主要杂草,减缓杂草抗性的产生,对作物安全,符合农药制剂的安全性要求。 |
申请公布号 |
CN10320230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7.17 |
申请号 |
CN201310153770.5 |
申请日期 |
2013.04.28 |
申请人 |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周耀振;范文忠;谭瑞成;刘建华;刘学军;陈绍娥;刘智忠;吴一凡;冯秀珍;殷爱云 |
分类号 |
A01N43/90(2006.01)I;A01P13/00(2006.01)I;A01N39/04(2006.01)N |
主分类号 |
A01N43/9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南京君陶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15 |
代理人 |
奚胜元 |
主权项 |
一种复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活性组分:五氟磺草胺,第二活性组分:二甲四氯及其衍生物,上述两种活性组分按重量百分比的配比范围是800:1~1:800。 |
地址 |
215301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灯路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