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酸化土壤中石灰施用量的计算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酸化土壤石灰施用量的计算方法。该方法根据酸化土壤耕层测试结果,土壤测试指标为pH、CEC、QAl和COM,计算公式为:石灰施用量(吨/公顷)=ΔpH/(0.764+0.042*[H+]-0.016*CEC-0.097*QAl-0.00928*COM)。石灰粉的获得最好是在室内将石灰石加少量水后自然风化,将石灰最好过100目筛,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石灰用量来称取过筛后的石灰,在地表撒施均匀,然后将石灰与耕层土壤充分混合。本发明选取的土壤测试指标合理,针对性强,能够准确的计算酸化土壤提高一定单位所需的石灰用量,适用于非石灰性土壤,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19690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7.10 |
申请号 | CN201310092298.9 | 申请日期 | 2013.03.21 |
申请人 | 中国农业大学 | 发明人 | 申建波;周海燕;张福锁 |
分类号 | G01N21/78(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N21/7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关畅 |
主权项 | 一种计算酸化土壤中石灰施用量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向酸化土壤的耕层中加入石灰使所述酸化土壤的pH值达到预定值,该预定值记为pH提高;其中,所述石灰的施用量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石灰的施用量=ΔpH/(0.764+0.042*[H+]‑0.016*CEC‑0.097*QAl‑0.00928*COM);其中,ΔpH=pH提高‑pH基础,pH基础表示酸化土壤的初始pH值;[H+]=105/10pH基础;CEC表示酸化土壤的初始阳离子交换量,单位为cmol/kg;QAl表示酸化土壤的初始交换性铝含量,单位为cmol/kg;COM表示酸化土壤的初始有机质含量,单位为g/kg;石灰的施用量的单位为吨/公顷。 | ||
地址 | 100193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