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包括改善的气味控制系统的吸收制品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具有气味控制系统的吸收制品。所述气味控制系统包括至少两类气味控制材料,其中第一类包括至少一种低挥发性的材料,而第二类包括至少一种高挥发性的材料。所述气味控制系统以所选的位置和含量提供在吸收制品中以提供延长的气味控制作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1500621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6.26 |
申请号 |
CN200780029566.5 |
申请日期 |
2007.08.09 |
申请人 |
宝洁公司 |
发明人 |
詹卡洛·西里;玛丽安格拉·卡普蒂;雷默·贝卢西;路易吉亚·德科尔 |
分类号 |
A61F13/15(2006.01)I;A61L15/46(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F13/15(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封新琴;陈桉 |
主权项 |
一种吸收制品,所述吸收制品包括液体可透过的顶片、底片、以及在所述顶片和所述底片之间的吸收芯,所述顶片、底片和吸收芯中的每一个均具有面向身体侧和面向衣服侧,所述芯的所述面向衣服侧具有芯表面积,所述吸收制品包括气味控制系统,所述气味控制系统包括第一和第二类气味控制材料,其中所述第一类包括至少一种Kovat指数高于1500的材料,并且所述第二类包括至少一种Kovat指数为1500或更小的材料,所述气味控制系统的至少所述第二类气味控制材料被提供到所述吸收芯的所述面向衣服侧上,并在至少900mm2的表面积上邻近所述底片的面向身体侧。 |
地址 |
美国俄亥俄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