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喷射式燃气炉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喷射式燃气炉,包括燃烧器,燃烧器包括气室底座和导火体,气室底座设有一个空腔,气室底座上设有至少一个喷嘴,喷嘴与空腔连通,导火体设于气室底座的上方,导火体内设有至少一个与喷嘴相对应的导气通道。本实用新型的喷射式燃气炉,通过在导火体内设置了导气通道,不仅使得导火体的位置与喷嘴一一对应,防止导花体滑动而影响火力;还可以使得从喷嘴的燃气从导气通道直接向上喷向需要加热的锅体,保证火力的强度。 |
申请公布号 |
CN202993211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6.12 |
申请号 |
CN201320019370.0 |
申请日期 |
2013.01.14 |
申请人 |
罗志超 |
发明人 |
罗志超 |
分类号 |
F23D14/58(2006.01)I;F23D14/46(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D14/5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商专永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00 |
代理人 |
高之波;邬玥 |
主权项 |
喷射式燃气炉,其特征在于,包括燃烧器,所述的燃烧器包括气室底座和导火体,所述的气室底座设有一个空腔,所述的气室底座上设有至少一个喷嘴,所述的喷嘴与空腔连通,所述的导火体设于气室底座的上方,所述的导火体内设有至少一个与喷嘴相对应的导气通道。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愉景雅苑琴韵居A座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