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喷射式燃气炉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喷射式燃气炉,包括燃烧器,燃烧器包括气室底座和导火体,气室底座设有一个空腔,气室底座上设有至少一个喷嘴,喷嘴与空腔连通,导火体设于气室底座的上方,导火体内设有至少一个与喷嘴相对应的导气通道。本实用新型的喷射式燃气炉,通过在导火体内设置了导气通道,不仅使得导火体的位置与喷嘴一一对应,防止导花体滑动而影响火力;还可以使得从喷嘴的燃气从导气通道直接向上喷向需要加热的锅体,保证火力的强度。
申请公布号 CN202993211U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6.12
申请号 CN201320019370.0 申请日期 2013.01.14
申请人 罗志超 发明人 罗志超
分类号 F23D14/58(2006.01)I;F23D14/46(2006.01)I 主分类号 F23D14/5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商专永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00 代理人 高之波;邬玥
主权项 喷射式燃气炉,其特征在于,包括燃烧器,所述的燃烧器包括气室底座和导火体,所述的气室底座设有一个空腔,所述的气室底座上设有至少一个喷嘴,所述的喷嘴与空腔连通,所述的导火体设于气室底座的上方,所述的导火体内设有至少一个与喷嘴相对应的导气通道。
地址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愉景雅苑琴韵居A座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