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单元、摄像单元及显示系统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显示单元、摄像单元及显示系统装置。其中,主机单元(3)具有照相机侧通信部(30)、显示器控制部(33)及显示器视频参数调整部(31),该照相机侧通信部(30)与照相机单元(2)进行通信,该显示器控制部(33)按照用于规定显示面板(34)上所显示的图像或视频的画质的显示器视频参数,在显示面板(34)上显示经由显示器侧通信部(30)从照相机单元(2)接收到的图像传感器20的图像或视频,该显示器视频参数调整部(31)在经由显示器侧通信部(30)从照相机视频参数变更提取部(23)接收到调整指示时,对于与该调整指示所表示的照相机视频参数相对应的显示器视频参数,根据该照相机视频参数的变更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申请公布号 CN10315502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6.12
申请号 CN201080069385.7 申请日期 2010.11.19
申请人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发明人 三次达也
分类号 G09G5/00(2006.01)I;G09G3/20(2006.01)I;G09G5/10(2006.01)I;G09G5/36(2006.01)I;H04N5/225(2006.01)I;H04N5/66(2006.01)I;H04N7/18(2006.01)I 主分类号 G09G5/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张鑫
主权项 一种显示单元,具有与摄像单元进行通信的通信部,经由所述通信部接收所述摄像单元的摄像部拍摄得到的图像或视频,并在显示部上进行显示,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侧控制部,该显示侧控制部按照用于规定所述显示部所显示的图像或视频的画质的显示侧参数,在所述显示部上显示经由所述通信部从所述摄像单元接收到的所述摄像部的图像或视频;以及调整部,该调整部经由所述通信部从所述摄像单元接收到与用于规定所述摄像部的图像或视频的拍摄条件及画质的摄像侧参数的变更相对应的调整指示时,对于与所述调整指示所表示的摄像侧参数相对应的显示侧参数,根据该摄像侧参数的变更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