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表枇杷素的农药用途 |
摘要 |
本发明首次共开了(+)-表枇杷素作为农用杀螨剂和除草剂的用途。对瑞香狼毒块根的乙酸乙酯提取物中分离得到的(+)-表枇杷素进行农药生物活性测试。室内生测试验结果显示,(+)-表枇杷素具有较强的杀螨活性,并有一定的除草活性。本发明的研究成果大大拓宽了瑞香狼毒提取物(+)-表枇杷素的用途,为进一步利用瑞香狼毒创制新型无公害植物农药奠定了基础。 |
申请公布号 |
CN102578094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6.12 |
申请号 |
CN201110006932.3 |
申请日期 |
2011.01.13 |
申请人 |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胥维昌;于保青;王远;张弘;黄成田;徐亚男;沈丽红;王洪庆 |
分类号 |
A01N43/16(2006.01)I;A01P7/02(2006.01)I;A01P1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N43/16(2006.01)I |
代理机构 |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1002 |
代理人 |
周秀梅;何薇 |
主权项 |
(+)‑表枇杷素作为农用杀螨剂的用途。 |
地址 |
100031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