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锅炉尾气的净化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锅炉尾气的净化方法主要是燃煤锅炉尾气的净化方法,尤其是利用活性炭进行尾气净化的方法。包括烟道管(1)以及依次安装在烟道管(1)上的换热器(2)、风机(3)、木炭过滤槽(4),在所述风机(3)与所述木炭过滤槽(4)之前烟道管(1)上接有蒸汽管(5);常压下单位时间内从所述蒸汽管(5)内进入到所述烟道管(1)内的体积计的蒸汽量为烟道管(1)内烟道气体积的10%-15%,蒸汽管(5)内的蒸汽温度为150℃-200℃。采用上述的结构和方法,水蒸气与煤烟中的粉尘和有害气体进行物理和化学反应,消除了部分污染物,同时利用水蒸气的温度可以对活性炭进行脱附处理,提高了活性炭的活性,延长了活性炭的寿命,降低了净化成本。 |
申请公布号 |
CN10312779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6.05 |
申请号 |
CN201210472221.X |
申请日期 |
2012.11.20 |
申请人 |
金星环保科技(香港)公司 |
发明人 |
洪培琪 |
分类号 |
B01D53/04(2006.01)I;B01D53/78(2006.01)I;B01D47/00(2006.01)I;F23J15/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1D53/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东莞市展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08 |
代理人 |
冯卫东 |
主权项 |
锅炉尾气的净化方法,包括烟道管(1)以及依次安装在烟道管(1)上的换热器(2)、风机(3)、木炭过滤槽(4),在所述风机(3)与所述木炭过滤槽(4)之前烟道管(1)上接有蒸汽管(5);其特征在于常压下单位时间内从所述蒸汽管(5)内进入到所述烟道管(1)内的体积计的蒸汽量为烟道管(1)内烟道气体积的10%‑15%,蒸汽管(5)内的蒸汽温度为150℃‑200℃。 |
地址 |
中国香港九龙官塘荣业街6号海滨工业大厦C1座11/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