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转炉炼钢保磷冶炼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转炉炼钢保磷冶炼方法,属于冶金技术领域。该方法将冶炼时间分成前、中、后三期,通过调控石灰的加入量,将炉渣二元碱度R始终控制在2.0~2.8之间;通过调控吹氧枪的流量以及枪位,将前、中、后三期的吹氧量与总吹氧量的质量百分比分别控制在18-22%、55-65%、18-22%,且前期和中期的氧气射流冲击深度控制在钢水深度的60-70%,后期的氧气射流冲击深度控制在钢水深度的70~80%;终点钢水中残留碳含量控制在0.05~0.1%。采取本发明后,由于合理平衡控制了冶炼前、后期脱磷的高峰,因此可以在不加含磷矿石的情况下,使铁水中磷的保留率达到30%~70%,从而实现所需的保磷冶炼。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13181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6.05 |
申请号 | CN201110389717.6 | 申请日期 | 2011.11.30 |
申请人 |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胡建光;刘自康 |
分类号 | C21C5/28(2006.01)I | 主分类号 | C21C5/2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102 | 代理人 | 何朝旭 |
主权项 | 一种转炉炼钢保磷冶炼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冶炼时间分成前、中、后三期,通过调控石灰的加入量,将炉渣二元碱度R始终控制在2.0~2.8之间;通过调控吹氧枪的流量以及枪位,将前、中、后三期的吹氧量与总吹氧量的质量百分比分别控制在18‑22%、55‑65%、18‑22%,且前期和中期的氧气射流冲击深度控制在钢水深度的60‑70%,后期的氧气射流冲击深度控制在钢水深度的70~80%;终点钢水中残留碳含量控制在质量百分比0.05~0.1%。 | ||
地址 | 210039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区中华门外新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