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大豆田的除草剂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大豆田的除草剂,解决了现有除草剂效果不佳的问题,其特征在于由氟磺胺草醚、乙草胺、精喹禾灵或者氟吡甲禾灵和水混合组成。本发明可全面防治大豆田的一年生阔叶杂草和禾本科杂草,特别是对大豆田常见的菟丝子草效果显著,杀杂草不反弹,一次施药基本可铲除杂草危害,而且不影响大豆的产量,省工、省时、省钱。
申请公布号 CN10309879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5.15
申请号 CN201310035894.3 申请日期 2013.01.08
申请人 李晓博 发明人 李贤虬;李晓博
分类号 A01N43/60(2006.01)I;A01N41/06(2006.01)I;A01N37/26(2006.01)I;A01N43/40(2006.01)I;A01P13/00(2006.01)I 主分类号 A01N43/6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用于大豆田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由药液原剂和水组成,按重量份数所述的药液原剂为40‑70份,水为15000‑30000份;所述的药液原剂按重量份数由A、B组分组成,所述的A组分由25%的氟磺胺草醚10‑30份、50%乙草胺10‑30份组成,所述的B组分为精喹禾灵15‑30份,或者为10.8%氟吡甲禾灵10‑30份,或者由精喹禾灵8‑15份和10.8%氟吡甲禾灵5‑15份组成;所述的精喹禾灵含量为8.8%或者10.8%。
地址 235158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铁佛镇崔楼村李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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