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具(一)
摘要 【物品用途】;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灯具(一)」新式样,尤其是指一种可供于内部组设发光源,以向外发出亮光进行照明灯具外观造型创作者。;【创作特点】;  请参阅全部附图所示,本创作之「灯具(一)」主要系呈一长形状,于其两侧底端向外凸设有阶级段,而于其两侧上端弯弧状外扩延伸形成有弧形段,于其上端则向两侧倾斜状延伸形成透光面,透光面上并条状排列形成数光学结构,透光面外侧则与弧形段相连接。;  如上所述,本创作之「灯具(一)」整体主要系于其两侧上端则弯弧状外扩延伸形成有弧形段,且于其上端向两侧倾斜状延伸形成透光面与弧形段相连接,透光面上并条状排列形成数光学结构的造型设计,整体呈现简洁大方的流行现代感,使其产生一独特、别致之视觉意象,有别于一般市售产品之独特视觉造型风格。
申请公布号 TWD153613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5.11
申请号 TW101302610 申请日期 2012.05.08
申请人 大力省电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嘉义县太保市新埤7之19号 发明人 蔡易达
分类号 26-04 主分类号 26-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金铃 台南市安平区建平五街122号
主权项
地址 嘉义县太保市新埤7之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