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将海水淡化后的浓海水用于游泳馆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将海水淡化后的浓海水用于游泳馆的方法,其包括:(1).盐田蓄水阶段,(2).泳池注水阶段,(3).盐田加热阶段,(4).泳池放热阶段和(5).泳池放水阶段。通过上述方法及使用合适的温度和操作控制方法,使得本发明充分有效地利用了海水淡化后的浓海水,不但解决了人民群众的锻炼需求,而且有利于加快发展海洋第三产业。
申请公布号 CN10308903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5.08
申请号 CN201310043262.1 申请日期 2013.01.31
申请人 浙江海洋学院 发明人 竺柏康;王东光;杨淑清;陶亨聪;张仁坤
分类号 E04H4/12(2006.01)I 主分类号 E04H4/1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五洲洋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87 代理人 刘春成;张向琨
主权项 一种将海水淡化后的浓海水用于游泳馆的方法,包括:(1)盐田蓄水阶段将浓海水由海水淡化厂汇至铺设于盐田的加热管道中,当加热管道中充满浓海水时,关闭海水淡化厂与加热管道之间的注水阀门,通过日晒使管道中的浓海水升温;(2)泳池注水阶段将储热系统中的部分浓海水注入到泳池中,对泳池水进行预热,以保持泳池中的水温达到适宜游泳的温度;(3)盐田加热阶段当铺设于盐田的加热管道中浓海水温度≥20℃时,停止步骤(2)中所述的将储热系统中的部分浓海水注入到泳池中的操作并开启循环泵,在加热管道和池水之间进行循环换热,以保持泳池水温度达到适宜游泳的温度;当铺设于盐田的加热管道中浓海水温度≥40℃时,将浓海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与泳池水的循环换热以保持泳池水温度达到适宜游泳的温度,另一部分注入并储存于储热系统中;(4)泳池放热阶段当日照强度逐渐降低,盐田加热管道内浓海水的温度<20℃时,停止盐田加热管道内浓海水与泳池水之间的循环,池水温度依靠泳池中浓海水自身的热量维持在适宜游泳的温度范围内或者将储热系统中的浓海水注入泳池中以维持泳池水温度在适宜游泳的温度范围内;(5)泳池放水阶段当泳池水温度<20℃时,泳池开始向海中排出部分浓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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