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可视标记的鞋类物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鞋底系统的鞋类物品,该鞋底系统包括透明的鞋跟部分。透明的鞋底部分包括空腔,该空腔构造为容纳支承构件,该支承构件包括多个支承柱和与支承构件关联的标记构件。标记构件和支承构件都可沿鞋跟部分的底表面被看到。
申请公布号 CN10179559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5.01
申请号 CN200880017781.8 申请日期 2008.05.28
申请人 耐克国际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丹尼尔·A·约翰逊;黄建宇;陈慧瑾
分类号 A43B13/00(2006.01)I 主分类号 A43B1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葛青
主权项 一种鞋类物品,包括:支承构件,包括多个支承柱,该支承构件具有下表面且与鞋类物品的鞋跟部分关联;其中,支承构件包括附连构件,该附连构件包括底侧,其中,该附连构件的底侧包括标记凹部,该标记凹部被构造为容纳标记构件,其中该凹部具有与该标记构件的形状基本相同的形状;和其中标记构件被设置在该凹部中,以使得标记构件的下表面和支承构件的下表面重合。
地址 美国俄勒冈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