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互换的杆身系统
摘要 一种具有可互换的杆身系统的高尔夫球杆,包括杆身、杆身套筒和杆头。杆身套筒结合到杆身的一端,并且容纳于包括在杆头中的插鞘中。杆身套筒可拆卸地结合到杆头。插鞘和杆身套筒对准结构提供在杆身和杆头之间的离散的定向。
申请公布号 CN10307127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5.01
申请号 CN201210598297.7 申请日期 2012.08.13
申请人 阿库施耐特公司 发明人 S·S·墨菲;D·C·高尔万
分类号 A63B53/00(2006.01)I;A63B53/02(2006.01)I;A63B53/04(2006.01)I 主分类号 A63B5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吴俊
主权项 一种高尔夫球杆,包括:高尔夫球杆头,包括高尔夫球杆头本体和插鞘管,所述插鞘管结合到高尔夫球杆头本体并限定出插鞘孔和多个插鞘对准结构,所述插鞘对准结构设置在插鞘管的近端部分;细长的杆身;杆身套筒,结合到杆身的远端部分,该杆身套筒包括多个套筒对准结构;和紧固件,将所述套筒本体可拆卸地结合到杆头,使所述套筒本体至少部分地位于插鞘孔内,其中,插鞘管由具有第一密度的第一材料构造,高尔夫球杆头本体由具有第二密度的第二材料构造,所述第二密度不同于所述第一密度,并且,插鞘管以邻近高尔夫球杆头本体的顶部和底部的方式结合到所述高尔夫球杆头本体。
地址 美国马萨诸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