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照明装置。设定用于规定外出计时器模式中的亮灯、熄灯动作的外出计时器表(步骤S90)。接下来,确认当前时刻(步骤S91)。接下来,判断当前时刻是否是外出计时器控制开始时刻(步骤S92)。当判断当前时刻是外出计时器控制开始时刻时,开始执行外出计时器控制(步骤S93)。接下来,在步骤S94中判断外出计时器控制开始后是否有输入指示(步骤S94)。在步骤S94中,判断在外出计时器控制开始后有输入指示时,解除外出计时器模式的设定(步骤S98)。之后,结束处理(返回)。
申请公布号 CN10306992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4.24
申请号 CN201180039758.0 申请日期 2011.08.11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神井美和
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主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代理人 李雪春;王维玉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照明部(30);控制部(22),对所述照明部进行控制;计时部(27),对时刻或时间进行计时;以及操作部(40、50),接收对所述控制部的处理的指示,所述操作部包括:第一指示部件(67),接收利用所述计时部并按照设定的时刻执行所述照明部的亮灯、熄灯控制处理的设定或结束的指示;以及第二指示部件,接收控制所述照明部的其他处理的指示,所述控制部根据所述第一指示部件设定的指示,按照所述设定的时刻开始执行所述照明部的亮灯、熄灯控制处理之后,当接收到来自所述第二指示部件的指示时,结束按照所述设定的时刻执行所述照明部的亮灯、熄灯控制的处理。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