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汤剂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汤剂,它是由下列原料药和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按重量份计制成:甘草3-10份、甘遂10-20份、王不留行10-30份、防风5-10份、干姜10-20份、农吉利1-10份和百部1-15份。本发明所述的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汤剂经临床应用发现具有作用迅速、治疗效果明显、耐受性好、成本低廉、无任何毒副作用的优势。 |
申请公布号 |
CN10304135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4.17 |
申请号 |
CN201210595577.2 |
申请日期 |
2012.12.31 |
申请人 |
李传平 |
发明人 |
李传平 |
分类号 |
A61K36/9068(2006.01)I;A61P25/18(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8(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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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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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汤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原料药和/或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按重量份计制成:甘草3‑10份、甘遂10‑20份、王不留行10‑30份、防风5‑10份、干姜10‑20份、农吉利1‑10份和百部1‑15份。 |
地址 |
272051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北戴庄济戴路1号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