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垃圾焚烧炉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垃圾焚烧炉。包括炉体、设在炉体内的燃烧室和设在炉体的顶部的烟囱,所述炉体内的燃烧室包括位于炉体内腔下部的气化焚烧室、位于炉体内腔中部的混合焚烧室和二次燃烧室,以及位于炉体内腔顶部的烟气净化室;所述炉体的外壁上设有一号炉门、二号炉门、鼓风机、一次燃烧机和二次燃烧机。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1、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不会产生熔块、渣块、烧结等现象;2、燃烧效率高,烟气中的可燃气体与飞灰中的可燃物能被完全焚烧;3、烟气净化室可对烟气中的氯化氢、硫氧化物等进行吸附处理,烟气中的臭氧等成分在高温下被分解,并对酸性气体进行中和反应,达到吸附酸性气体、净化尾气的目的。 |
申请公布号 |
CN202884933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4.17 |
申请号 |
CN201220510930.8 |
申请日期 |
2012.09.23 |
申请人 |
山东贝特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高四川;吴金宝;宋新军 |
分类号 |
F23G5/16(2006.01)I;F23G5/44(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G5/16(2006.01)I |
代理机构 |
|
代理人 |
|
主权项 |
一种垃圾焚烧炉,包括炉体、设在炉体内的燃烧室和设在炉体的顶部的烟囱,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内的燃烧室包括位于炉体内腔下部的气化焚烧室、位于炉体内腔中部的混合焚烧室和二次燃烧室,以及位于炉体内腔顶部的烟气净化室;所述气化焚烧室与混合焚烧室相连通,混合焚烧室又与二次燃烧室相连通,二次燃烧室又与烟气净化室相连通,烟气净化室又与烟囱相连通。 |
地址 |
262200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南外环路东段路北(罗铁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