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油库、加油站禁用手机原理的演示器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电子控制领域,尤其是一种油库、加油站禁用手机原理的演示器。它由直流电源,来电提示电路、控制电路、高压发生电路,爆炸装置等有机组合而成,具备油库、加油站使用手机引发爆炸的充分必要条件,把使用手机引发油库、加油站爆炸的可能性,模拟成事实。本演示器具有如下特性:1.演示安全、成功率高;2.可简捷重复演示;3.通用性强——(1)能实施引爆的物品有:①可燃气体(如氢气、甲烷等);②易挥发可燃液体(如汽油、酒精等);③已飘散可燃固体(如面粉、煤屑等)。(2)应用范围有:①油库、加油站禁用手机原理的演示;②初中化学“燃烧与爆炸”内容的教学;③.娱乐表演。 |
申请公布号 |
CN10303515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4.10 |
申请号 |
CN201210048100.2 |
申请日期 |
2012.02.17 |
申请人 |
蓝伟文 |
发明人 |
蓝伟文 |
分类号 |
G09B2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9B2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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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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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油库、加油站禁用手机原理的演示器,它由直流电源,来电提示电路、控制电路、高压发生电路,爆炸装置有机组合而成。 |
地址 |
364300 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沿河西路44号(武平一中)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