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电筒(9805)
摘要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手电筒(9805)。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照明。3.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4.立体图为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39569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4.10
申请号 CN201230647665.3 申请日期 2012.12.17
申请人 颜雪青 发明人 颜雪青
分类号 26-02 主分类号 26-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515000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汕柄新汕南路西十一巷1号10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