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木工的锤子 |
摘要 |
一种用于木工的锤子,包含有具有手柄(1)、起钉器(2)、斧子本体(3)、锤击本体(4)和中间连接体(5)的锤子本体,起钉器(2)和斧子本体(3)分别设置在中间连接体(5)的两侧,起钉器(2)与中间连接体(5)的连接部分与手柄(1)之间的夹角α设置为28-62°,斧子本体(3)与中间连接体(5)的连接部分与手柄(1)之间的夹角β设置为128-162°,锤击本体(4)设置为与斧子本体(3)卡扣式联接,使起钉器(2)的作用力向外作用,使斧子本体(3)的作用力向内作用,完成木工动作快速,因此减轻了劳动强度,避免了对木器的损坏。 |
申请公布号 |
CN10300934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4.03 |
申请号 |
CN201210514811.4 |
申请日期 |
2012.12.05 |
申请人 |
张晓睿 |
发明人 |
张晓睿 |
分类号 |
B25F1/00(2006.01)I;B27G1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5F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泰安市泰昌专利事务所 37207 |
代理人 |
姚德昌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木工的锤子;其特征是:包含有具有手柄(1)、起钉器(2)、斧子本体(3)、锤击本体(4)和中间连接体(5)的锤子本体,起钉器(2)和斧子本体(3)分别设置在中间连接体(5)的两侧,起钉器(2)与中间连接体(5)的连接部分与手柄(1)之间的夹角α设置为28‑62°,斧子本体(3)与中间连接体(5)的连接部分与手柄(1)之间的夹角β设置为128‑162°,锤击本体(4)设置为与斧子本体(3)卡扣式联接。 |
地址 |
271600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肥城一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