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治疗支气管炎的足液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支气管炎的足液,所述的治疗支气管炎的足液由下列组份按照重量份数组成:桑叶5-16份,千百合7-13份,鱼腥草3-8份,茅根8-12份,川贝母8-15份,薏仁2-9份,连翘3-8份,莱菔子3-9份,党参2-6份,地龙12-18份,皂角15-20份,水30-40份。本发明具有祛风散寒、清润心肺、镇咳止痛、清热解毒、消炎杀菌、化痰、止咳之功效,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效果明显,且无任何毒副作用。
申请公布号 CN10298883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3.27
申请号 CN201210515993.7 申请日期 2012.12.06
申请人 南通市华东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发明人 黄新元
分类号 A61K36/8994(2006.01)I;A61P11/00(2006.01)I;A61K35/64(2006.01)N 主分类号 A61K36/8994(2006.01)I
代理机构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4 代理人 柏尚春
主权项 一种治疗支气管炎的足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治疗支气管炎的足液由下列组份按照重量份数组成:桑叶5‑16份,千百合7‑13份,鱼腥草3‑8份,茅根8‑12份,川贝母8‑15份,薏仁2‑9份,连翘3‑8份,莱菔子3‑9份,党参2‑6份,地龙12‑18份,皂角15‑20份,水30‑40份。
地址 226600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南阳镇永合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