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灯箱(共同家园) | ||
摘要 |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是:灯箱(共同家园)。2.本外观设计的用途是:用于照明、做广告、装饰等用途。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该产品的图案构造。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设计1主视图,指定设计1主视图用于出版专利公报。5.产品有设计1和设计2两种设计方案,其中以设计1为基本设计。6.由于本外观设计产品设计1、设计2的俯视图、右视图和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设计1、设计2的俯视图、右视图和仰视图。7.对于本外观设计产品设计1、设计2后视图与主视图相同,故省略设计1、设计2后视图。 | ||
申请公布号 | CN302373452S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3.27 |
申请号 | CN201230415804.X | 申请日期 | 2012.08.31 |
申请人 | 省广(平潭)广告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吴运标 |
分类号 | 20-03 | 主分类号 | 20-03 |
代理机构 | 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蔡学俊 |
主权项 | |||
地址 | 350400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