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精神科病人躯体安全约束性保护衣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精神科病人躯体安全约束性保护衣,它包括上衣和裤子,上衣包括衣袖和衣身,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束缚带,所述衣袖、裤脚及上衣衣身下部开设有固定鼻,所述束缚带穿设于固定鼻中。本实用新型不仅可用于精神科冲动伤人、走失、自杀病人的防护,还可用于意识不清、麻醉病人的防护,有效的降低了护理和治疗的难度,同时也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患者的安全。目前已在泰安市精神病医院部分病人进行了应用,使用效果良好,得到了病人家属和医护工作人员的广泛的认可和好评,值得全面推广应用。 |
申请公布号 |
CN20281972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3.27 |
申请号 |
CN201220442953.X |
申请日期 |
2012.09.03 |
申请人 |
刘久香 |
发明人 |
刘久香 |
分类号 |
A41D13/12(2006.01)I;A41D2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1D13/1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泰安市泰昌专利事务所 37207 |
代理人 |
高军宝 |
主权项 |
一种精神科病人躯体安全约束性保护衣,它包括上衣和裤子,上衣包括衣袖和衣身,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束缚带,所述衣袖、裤脚及上衣衣身下部开设有固定鼻,所述束缚带穿设于固定鼻中。 |
地址 |
271000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路2号(泰安市精神病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