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牙瓷料熔附用金属合金和牙假体
摘要 提供了牙瓷料熔附用金属合金和牙假体。所述牙瓷料熔附用金属合金包括:大于0且等于或小于35重量%的量的金(Au);5-35重量%的银(Ag);6-40重量%的铟(In);30-70重量%的钯(Pd);以及大于0且等于或小于5.0重量%的量的选自硼(B)、锗(Ge)、锆(Zr)、硅(Si)和铁(Fe)的至少一种元素。
申请公布号 CN10300285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3.27
申请号 CN201180035320.5 申请日期 2011.05.26
申请人 朴炯奭 发明人 朴炯奭
分类号 A61K6/04(2006.01)I;C22C5/00(2006.01)I;C22C38/00(2006.01)I;A61K6/02(2006.01)I 主分类号 A61K6/0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宋莉
主权项 牙瓷料熔附用金属合金,所述金属合金包含:含量大于0且等于或小于35重量%的金(Au);含量为5‑35重量%的银(Ag);含量为6‑40重量%的铟(In);含量为30‑70重量%的钯(Pd);以及总含量大于0且等于或小于5.0重量%的选自硼(B)、锗(Ge)、锆(Zr)、硅(Si)和铁(Fe)的至少一种元素。
地址 韩国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