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曳引比为4:1的电梯对重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减小对重在井道深度方向的尺寸,从而特别适用于4:1曳引轿厢贯通门布置或者4:1曳引轿厢井道深度小的电梯的曳引比为4:1的电梯对重系统,它包括对重导向轮(4)、第一对重反绳轮(3.1)、第二对重反绳轮(3.2)和对重体(6),第一对重反绳轮(3.1)、第二对重反绳轮(3.2)安装在对重体(6)上,曳引绳(5)自第一对重反绳轮(3.1)入,再经由所述对重导向轮(4),至第二对重反绳轮(3.2)出并连至固定绳头(10),所述固定绳头(10)位于第二对重反绳轮(3.2)和对重导向轮(4)之间,且所述固定绳头(10)位于对重导向轮(4)的向下投影中。 |
申请公布号 |
CN10297618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3.20 |
申请号 |
CN201210488240.1 |
申请日期 |
2012.11.26 |
申请人 |
宁波申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罗刚军;童安全;侯胜欣 |
分类号 |
B66B11/04(2006.01)I;B66B17/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6B11/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
代理人 |
章松伟 |
主权项 |
一种曳引比为4:1的电梯对重系统,它包括对重导向轮(4)、第一对重反绳轮(3.1)、第二对重反绳轮(3.2)和对重体(6),第一对重反绳轮(3.1)、第二对重反绳轮(3.2)安装在对重体(6)上,曳引绳(5)自第一对重反绳轮(3.1)入,再经由所述对重导向轮(4),至第二对重反绳轮(3.2)出并连至固定绳头(10),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绳头(10)位于第二对重反绳轮(3.2)和对重导向轮(4)之间,且所述固定绳头(10)位于对重导向轮(4)的向下投影中。 |
地址 |
315731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南屏路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