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曳引比为4:1的电梯对重系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减小对重在井道深度方向的尺寸,从而特别适用于4:1曳引轿厢贯通门布置或者4:1曳引轿厢井道深度小的电梯的曳引比为4:1的电梯对重系统,它包括对重导向轮(4)、第一对重反绳轮(3.1)、第二对重反绳轮(3.2)和对重体(6),第一对重反绳轮(3.1)、第二对重反绳轮(3.2)安装在对重体(6)上,曳引绳(5)自第一对重反绳轮(3.1)入,再经由所述对重导向轮(4),至第二对重反绳轮(3.2)出并连至固定绳头(10),所述固定绳头(10)位于第二对重反绳轮(3.2)和对重导向轮(4)之间,且所述固定绳头(10)位于对重导向轮(4)的向下投影中。
申请公布号 CN10297618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3.20
申请号 CN201210488240.1 申请日期 2012.11.26
申请人 宁波申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发明人 罗刚军;童安全;侯胜欣
分类号 B66B11/04(2006.01)I;B66B17/12(2006.01)I 主分类号 B66B11/04(2006.01)I
代理机构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代理人 章松伟
主权项 一种曳引比为4:1的电梯对重系统,它包括对重导向轮(4)、第一对重反绳轮(3.1)、第二对重反绳轮(3.2)和对重体(6),第一对重反绳轮(3.1)、第二对重反绳轮(3.2)安装在对重体(6)上,曳引绳(5)自第一对重反绳轮(3.1)入,再经由所述对重导向轮(4),至第二对重反绳轮(3.2)出并连至固定绳头(10),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绳头(10)位于第二对重反绳轮(3.2)和对重导向轮(4)之间,且所述固定绳头(10)位于对重导向轮(4)的向下投影中。
地址 315731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南屏路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