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在具有电子资源数据库的客户端装置中高速缓存电子文档资源
摘要 一种参考存储在主机装置(120)上的一个或多个电子文档资源(212-216)的电子文档(302)。主机装置(120)可在电子文档(302)中指示电子文档(302)可被客户端装置(102)高速缓存。当电子文档资源(212-216)被标识为可被客户端装置(102)高速缓存时,客户端装置(102)将电子文档资源(212-216)高速缓存在存储在客户端装置(102)的计算机可读介质(222)中的数据库中。客户端装置(102)还可生成电子文档资源目录(242-244)以标识那些高速缓存在数据库中的电子文档资源。当客户端装置(102)接下来从主机装置(120)请求电子文档(302)时,客户端装置(102)可传输电子文档资源目录(242-244)至主机装置(120)。一旦接收到电子文档资源目录(242-244),主机装置(120)可修改电子文档(302)以便电子文档(302)参考高速缓存在客户端装置(102)的数据库中的电子文档资源(236-240)。
申请公布号 CN10298592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3.20
申请号 CN201180026187.7 申请日期 2011.05.06
申请人 谷歌公司 发明人 史蒂文·T·卡纳弗斯凯
分类号 G06F17/30(2006.01)I;G06F15/16(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17/3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代理人 黄德海
主权项 一种用于高速缓存之前标识的电子文档资源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包括资源记录的资源数据库,所述资源记录可操作用于标识电子文档资源,其中所述资源记录包括资源记录标识符和资源记录内容;以及处理器,可操作用于:传输对电子文档的第一请求;接收包括所述电子文档的第一响应;解析所述电子文档以识别已被标记有高速缓存标识符的电子文档资源,其中所述高速缓存标识符可操作用于标识所述电子文档资源将被高速缓存在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中;和将所述电子文档资源高速缓存在所述资源数据库中作为所述资源记录,其中:所述资源记录内容包括所述电子文档资源;和所述资源记录标识符包括所述高速缓存标识符。
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