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安全装置的气体发生器,包括:‑管状外壳(1),其一端(1A)为开放的,另一端由底(10)封闭,所述外壳的环周的壁位于所述底(10)附近的部分被排放孔(100)贯穿;‑转接套管(3),容纳在所述管状外壳(1)的开放端部(1A)中并且通过压接或焊接轴向地保持在其中;‑烟火引燃器(2),轴向地安装在所述转接套管(3)内并且固定地保持在其中;‑管状过滤器(7),置于所述外壳(1)的封闭端部内,以覆盖所述排放孔(100);‑由块状单元组成的烟火装药(6),容纳在所述管状外壳(1)内、所述转接套管(3)和底(10)之间;所述发生器的特征在于,它包含:‑沿轴向限制并固定所述组成烟火装药的块状单元的构件,这些构件包括在底(10)的一侧的横向分隔件(10;90)和在开放的一侧的开放式工作的洗涤器(4),所述洗涤器被朝向所述底(10)推挤以固定所述烟火装药;‑密封件(8;90)插在所述烟火装药和所述排放孔(100)之间,并且能够在所述烟火装药(6)燃烧时破裂,然后使由所述烟火装药的燃烧产生的气体通过过滤器(7)的壁和所述排放孔(100)从所述外壳(1)中逸出,并且其特征还在于,当所述密封件(8;90)破裂之后,所述烟火装药(6)占据的空间在轴向上由所述开放式工作的洗涤器(4)和所述底(10)划定,在所述密封件破裂之前,所述烟火装药(6)容纳在薄壁的管状盒(9)之中,所述管状盒共轴地安装在所述管状外壳(1)的中心区域、所述过滤器(7)外,所述盒(9)在所述洗涤器(4)的一侧是开放的,在底(10)的一侧是封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