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日常节奏的动态照明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利用照明系统(1)对区域(2)进行受控照明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利用照明系统(1)根据预定的时间程序在预定的一般照明时段期间提供一般照明(11)并且在预定的第一彩色照明时段期间提供彩色照明(21)。时间程序运行至少6小时。进一步地,在该方法中应用被配置为根据预定的时间程序控制照明系统(1)的控制单元(30)。
申请公布号 CN10298629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3.20
申请号 CN201180035609.7 申请日期 2011.07.07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H.M.L.E.赫雷曼斯;L.J.M.施兰根;L.M.吉丁克
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H05B33/08(2006.01)I 主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刘红;汪扬
主权项 一种用于利用照明系统(1)对区域(2)进行受控照明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根据预定的时间程序利用照明系统(1)在预定的一般照明时段期间提供一般照明(11),并且在预定的第一彩色照明时段期间提供彩色照明(21),其中所述时间程序运行至少6小时,并且其中在该方法中应用被配置为根据所述预定的时间程序控制照明系统(1)的控制单元(30)。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