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强光手电筒(TERMINATOR)
摘要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为:强光手电筒(TERMINATOR)。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是:用于照明。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为: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图片:主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352615S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3.13
申请号 CN201230526335.9 申请日期 2012.10.30
申请人 李国清 发明人 李国清;杨军
分类号 26-02 主分类号 26-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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